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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家庭
2023-12-22 10:11:4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报警记录,这种报警行为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做,也可以由听到或看到家庭暴力的邻居;
    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要求轻伤以上结果,所以家庭暴力的伤害检测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可请知情且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院作证,证人证言将成为指认家庭暴力的良好证据;
    4、认错书,受害人在诉讼前因内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人出具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提交法院。
    因此,找医生开家暴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家暴行为存在的证据,例如照片、录像、报警
  • 最好是有社区或派出所的证明来作为证据的。
  • 您好,需要报警记录,还有伤情鉴定。
  • 你好,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
  • 因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
    5、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照片、录像。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夫妻因家暴离婚需要给到如下证据:能证明家庭暴力的情形存在的证据,且该证据必须为法定证据形式。例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当事人悔过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行为的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家暴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起诉离婚条件,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2、协议离婚条件、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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