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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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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10:10: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我了解了,还有什么能帮你的
  • 主要区别在责任承担的先后顺序
  •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主要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
    2、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实现流程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实现流程不同。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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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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