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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热公司取暖费,没有及时缴费,产生了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这个收费标准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12-18 16:48: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现在总的滞纳金有多少呢?累积到多少了?
  • 供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说,每年采暖费的缴费期限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1%。的标准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原欠费额的50%。例如,如果一户居民一年的采暖费是1000元,如果晚缴一天,就多收1元钱,按全年365天计算,如果晚缴3年,则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为1095元,但供暖企业在收缴欠费及滞纳金时,只能收取欠费本金1000元、滞纳金500元,合计1500元。法律依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是否有有权部门的收费依据,如没有则违法,可拒绝或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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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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