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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父亲接到某磷矿一笔机电生意,其中有一批轴承,我父亲就在做白云大道做轴承生意的史某处进了一批轴承(货值6000元),结果这批轴承质量有问题,将磷矿的设备烧了,当时通知史某去事故现场处理,他答应去,却始终拖延,最终没去,后磷矿经检查,确认是轴承的问题,史某变挂,不认账,我父亲为了以后的生意,就先行赔了磷矿2万元的损失,但史某开始耍赖,始终不认账,并在事情平息后,于2003年开始找我父亲索要6000元货款,我父亲要史某找工商或到法院起诉,只要工商或法院判决我们支付,我们马上支付,史某又不干。去年,史某带几个人在街上找到我父亲,逼他要钱,我父亲打110报警,110却以经济纠纷不管,史某又不放我父亲离开,我父亲无法,只好给史某打了4000元欠条,答应今年付款,现在时间已到,史某又开始电话催要,并语带威胁。 请问一下: 1、我父亲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史某赔赏20000元的损失? 2、我父亲去年打的欠条是否可以算是在胁迫下所写,可以认定为无效?

经济相关
2007-09-03 18: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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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