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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要满一年社保才能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纠纷
2023-12-17 11:59: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之一是需要缴纳满一年的社保的,还有其他的条件也需要结合


  • 法律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
    失业人员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读如下: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
    累计缴满
    一年的失业保险;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开除);【2】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人员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金手续,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
    符合以上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期即可领取失业金。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是需要连续交满一年才能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保险是需要连续交满一年才能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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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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