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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家有限公司,五个股东合伙,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但是除了该注册资本金外,五个股东又出了投资款,用于该有限公司买了价值两个亿的资产,但是公司其中一个股东因为债务问题,股权10%被很低的价格拍卖转让了了,那么该股东拍卖转让股权之后是否还享有之前投资到公司拿去买资产的资产分配权?还是说只享有在拍卖转让前持有公司10%股权公司盈利分红权,公司资产跟该股东还有没有关系?

公司企业
2023-12-16 15:21: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的,大体说一下
  •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分配标准由创始人协商确定。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约定时注意各个创始人情绪,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投资分配标准由创始人协商确定。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约定时注意各个创始人情绪,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投资分配标准原则上应由创始人协商予以确定。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约定时注意各个创始人情绪,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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