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是需要进行更改的。
根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资料
取消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 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
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 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 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