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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20多年了土地补偿款都是前男方领取怎么样拿回来

征地拆迁
2023-12-16 08:1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确定自己权利后,请求对方归还相应补偿款,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 土地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征地补偿费用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款若是婚后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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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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