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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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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21:28: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院不再单独制定标准,而是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法律依据:《中国科学院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试行办法》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1.坚持属地化原则。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院不再单独制定标准,而是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般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放,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财产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提高。3.严格制度,加强管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加强制度管理,补助标准应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及时调整。
  • 法律分析: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第一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 一、警察因公殉职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二、国家规定
    我国制定出台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如果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办法明确,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伤残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按照该办法,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同时,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还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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