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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超过了3天,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3-12-15 19:25: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超过三天可以到法院起诉。在一年内就可以起诉的,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需要有充分有利证据推翻事故认定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质疑和证据,证明自己无责任。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程序是什么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 法律分析: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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