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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之前执行书冻结期限已过,上一年8月份已过期,我现在才想起来,还可以继续续冻吗

债权债务
2023-12-21 17:45:5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不同财产的续冻期限不同,但是都不会超过之前冻结期限的二分之一。如果之前的冻结期限已经过期,而你现在才想起,那么理论上可以继续续冻。但具体操作需要看法院和法律程序的规定。
  • 冻结存款的期限按照有权机关冻结存款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期限办理,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您好,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是银行存款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一下法院
  • 可以继续申请的 你这边申请没有
  • 你可以,递交材料继续续冻d
  • 你好,想委托执行冻结问题
  • 你好!还可以继续续冻 的
  • 你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
  •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有权机关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民事执行中法院采取的冻结措施,续冻的期限为三个月,除此情形以外的续冻期限为六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这个取决于执行案件的性质


  •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的,冻结期限可以续行;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查封财产到期前,申请人申请延期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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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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