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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在没有土地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土地吗?

征地拆迁
2023-12-22 21:58: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村委会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收回土地
  •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的土地,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回条件,而不能任意收回。比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村委会就可以收回这一户的家庭承包地。
  •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的土地,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回条件,而不能任意收回。比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村委会就可以收回这一户的家庭承包地。
  • 村委会无权征地,但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或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土地进行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一定。要看这个土地的性质,是责任田还是承包地。
    追问:94年承包了村委2亩土地,交了4年承包费,每年承包费800,元,应是97年12月31日到期,在97年10月16号收回了承包土地地便用权,还差75天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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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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