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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离婚前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我己退休拿退休金2仟,现离婚3年了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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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5:18: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确定
  • 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刚离婚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各地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同,具体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家可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离婚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公租房一年一审的标准是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申请公租房
    1、离婚三年后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人均收入低于3140元;
    (2)申请人在主城八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3)没有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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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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