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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没有我地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12-14 20:02: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
    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你好,可以报警,交警定责处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
    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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