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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入股公司搬家了,联系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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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09:27: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分红或者退股,以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追回
  • 您好,入股协议可以发来看下,具体情况帮您分析
  • 您好,请问签订合同了吗
  • 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请;
    2、工商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作出决定;
    3、申请人在决定做出的5日之后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之后依法变更。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您好,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
    1、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2、变更股东名册;
    3、携带变更后的股东身份证明、公司执照等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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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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