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入团时,名字错了一个字,同音不同字

其他
2023-12-13 23:30: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改名字的理由有: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现,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有特殊情况的。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也会准予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改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同时在同-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法律分析:改回原名算二次改名。
    1、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