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积金销户后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2-15 12:1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满足领取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依法解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通常要求去职60日内解决,过时视作放弃。失业金领取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
  •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个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但当事人一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办理社保的,那么失业金就终止了。
  • 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没有太大的影响。失业金可以保障公民在失业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且不影响劳动者再就业;但是再就业以后,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满足领取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依法解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通常要求去职60日内解决,过时视作放弃。
    失业金领取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