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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怀孕了想打掉孩子男方不同意

婚姻家庭
2023-12-15 15:47: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方不同意也没有用。女方的健康权大于男方的配偶权。
  • 你们两个结婚了没有 男方现在还能联系上吗,
  • 可以和对方和对方的家庭协商解决,
  • 你们是什麽关系?还是先协商吧
  • 你好,女方有权利决定要不要孩子

  • 1、男方不知情的时候,女方打掉孩子是能起诉的。但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男方不同意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怀孕期间的女方可以自主选择要小孩或者不要小孩,女方自愿选择打掉小孩的,男女双方都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男方不知情的时候,女方打掉孩子是能起诉的。但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男方不知情的时候,女方打掉孩子是能起诉的。但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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