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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最高法行政判决,能否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抗诉

刑事案件
2023-12-13 10:1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提出抗诉。
  • 如果判决是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你好,需要先申请再审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去最高检申请抗诉: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已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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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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