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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拆迁范围,给拆迁动工造成房体出现裂痕漏水

征地拆迁
2023-12-13 00:39: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需要看房屋损毁的原因和责任主体。如果是因您的不当使用产生损毁,则您应自行负责。如果是因房屋本身质量未能达到合格标准,则属于拆迁方未按照安置补偿协议进行履行,属于拆迁方的违约,您可以起诉拆迁方要求拆迁方按合同进行履行
  • 法律分析:先找到漏水点,要结合具体的位置去考虑:
    1、如果是水表前面的管道出现了问题,那么就要由物业人员负责。
    2、如果是水表后面的管道漏水了,就是住户自己承担责任。在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是两年,在两年内出现问题都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果产生了损失,也可以提出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楼上发生漏水问题楼下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如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楼上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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