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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自己一楼小院专有部分搭建构筑物属于违建吗?需要报规划部门吗

房产纠纷
2023-12-13 15:11: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小院没有产权的话, 是属于违建的
  • 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审批
    追问:那民法典第272条怎么理解呢?
  • 违建既违法又违规。因为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一般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法律分析:是属于违章建筑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违建既违法又违规。因为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一般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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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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