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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地下室被邻居占用不退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2-12 20:02: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确认邻居的占地行为确实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 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继续占有,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例如向社区居委会投诉;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等。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继续占有,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例如向社区居委会投诉;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等。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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