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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准备材料

婚姻家庭
2023-12-17 21:04:2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需要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签字。
    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被监护人身份信息: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关系证明: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指定机关证明(如有):如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
  • 申请书:一份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原因和请求。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相关证据材料:任何可能有助于支持您申请的证据材料,例如医疗报告、监护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
  • 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等材料;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人民法院作出等生效法律文书材料。
  • 去法院申请监护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监护人信息表; 2、被监护人信息表;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等
  • 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等材料;
  • 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等材料;
  • 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人民法院作出等生效法律文书材料
  • 你好,为您提供制定监护的申请方式和材料整理方案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监护的问题
  • 您 好,可 以申请法律援助
  • 你好,可以委托我们协助处理
  • 申请指定监护人要准备的材料有:提供监护人、被监护人两者的亲属证明;收集自己具备监护能力的证据;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到法院申请监护人程序是: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申请指定监护人要准备如下材料:
    1、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等材料;
    2、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人民法院作出等生效法律文书死窝囊废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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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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