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方公司给予赔偿的书面函的写法:
一般是在“索赔书”名称之下,写明年月日,并在左方写被索赔单位的全称及代表名称,右方写索赔单位全称及代表名称,下面再写索赔书的正文。
正文一般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写明双方合同的名称编号及有关内容,必要时可列举
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
仲裁规定。第二部分详述索赔理由。如卖方拒不交货或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品质、数量、包装交货而造成损失等等。
第三部分提出索赔金额及赔偿方式。第四部分写明附件,提出能证明自己蒙受损失的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给予赔偿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在外贸活动中除向交易的另一方索赔以外,还有向承运人及保险人索赔的情况。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书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当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蒙受损失时,提出索赔书是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合法而又有效的手段。索赔书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要有确凿有力的第一手材料和充分的证明文件,这样才能达到索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