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未按照平均工资缴纳,而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少缴纳金额5万左右)离职后选择了新单位工作,公积金已转移到新单位,并且原单位公积金账号已变更到新单位 2.员工已经向公积金投诉原单位,经公积金中心跟原单位协商沟通后,原公司愿意补缴少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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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
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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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