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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每天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23-12-13 11:44:4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您好,委托律师进行计算。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您好,请问下你这边工伤认定与鉴定有没有下来?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支付处理的
  • 工伤赔偿项目依法进行计算。
  • 法律分析:
    1.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法律分析:工伤不一定能评到伤残等级。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帮你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等可以到社保处报销。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就没有伤残待遇。
    在休养的停工留薪期,单位每月工资待遇福利不变。单位该承担的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法律分析:工伤计算方法是:
    1.医疗费等于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人数乘天数乘百分之七十;
    3.交通食宿费等于交通费加住宿费加伙食费;
    4.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你好,工伤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计算是不一样的
  • 工伤医疗期内,每天的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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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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