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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一个月才发现的,快递员怎么赔

损害赔偿
2023-12-12 09:59: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按着实际价值赔偿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快递货品丢失,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途径:
    通过协商解决,需将赔偿金在5个工作日内,赔偿到位;
    如普通快递,不是贵重物品,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上报上级部门,在3—5天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将赔偿金赔偿到位。
    通过公安机关调解,需将赔偿金在30个工作日内赔偿到位;
    如稍微贵重物品,一般也不会通过协商解决,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会调查,并根据当时情况进行判断,这个过程较长,根据《行政条例》规定,30个工作日内公安部门将取证后,赔偿会到位。
    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需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书规定时间内赔偿到位,若拒不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公司丢件的,一般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快递内物品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此外,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寄快递丢件应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快递丢失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卖家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
    2、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首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回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包赔,最高不能超过资费3倍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要看过错,实际造成的损失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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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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