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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探视权问题

婚姻家庭
2023-12-12 20:55:20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权变更可以协商和起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探视权。
  • 你好,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您好,我是颂威律所的,具体情况
  • 具体什么情况,现在小孩在对方那
  • 方便沟通吗,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建议详述
  • 你好这个问题要看你的具体情节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管有没有支付抚养费都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约定。父母对于探望权可以进行约定,但是需要注意探望权的行使不能损害子女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抚养费与探视权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没有权利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电话详细沟通一下,我们可以给您专业的建议。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探视权是法定的,除非自己放弃否则都享有!
  • 你好,一般是按照其收入的20-30%计算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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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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