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月去世的,母亲10年前就去世了,我父亲留下10几万RMB和一套房子,家里算上我,一共是4个子女,都是女儿,现在这套房子还是使用权,里面的户口有我,我老公和孩子,还有我妹妹和她儿子的。现在4姐妹都想分把这套房子卖了,分遗产,我想问的是,我照顾我父亲10年了,另外3个子女除了我父亲生病会来看看,别的起居饮食都是我照顾的,在分遗产的时候我能不能多分点呢?另外3个女儿如果不同意我多分一点的话,这个官司能打吗?谢谢
-
根据目前的政策,使用权房可以转让,转让所得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原则上由你们均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其他继承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房屋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进行出售转让.你父亲的财产,你承担了大部分的赡养责任,可以多分.
-
看当地政策,可依据合同法、当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确定承租权归属。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