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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了我一千块钱 快一年了近期催 发信息不回

债权债务
2023-12-11 16:16:4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具体沟通,不合理可以诉讼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诉讼处理
  • 你好 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
  • 你好可以去投诉对方的
  • 法律分析:欠钱发信息对方不回不能算证据。不能作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证据,可以作为一方主张债权债务证据,诉讼时效有用。从原则上来说,用微信发信息到欠款人,即便对方没有回复,已经具备了告知的条件。
    因为无法确认,对方是看到了这条信息,还是没看到这条信息。最好还要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别人借钱好多年迟迟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所以债权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发信息对方不回不能算证据。不能作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证据,可以作为一方主张债权债务证据,诉讼时效有用。从原则上来说,用微信发信息到欠款人,即便对方没有回复,已经具备了告知的条件。
    因为无法确认,对方是看到了这条信息,还是没看到这条信息。最好还要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不嫌麻烦,可以申诉,予以主张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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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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