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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移民搬迁户还能享有原农村的基地吗?谢谢

征地拆迁
2023-12-11 15:51: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移民搬迁的目的就是为了腾出地来,原来的宅基地肯定不能了,不然不能叫移民搬迁嘛。
  • 迁户口居住地是可以办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迁出人或者户主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户口准迁证等证明材料,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应工作调动户口迁入市区;
    2、投资户口;
    3、纳税大户;
    4、百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迁入市区;
    5、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市区。
    且申请户籍迁入的,应先申请户籍准迁,办理相关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回迁需要条件如下:
    1、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2、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3、持相关材料到需要回迁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农村落户势必要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势必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回迁入户口。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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