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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育有两个孩子,但是已经分居20多年,两人无结婚证,算是夫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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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18:05: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你好 没有领证都不算结婚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认定以及重婚行为时,是可以对事实婚姻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没有结婚证是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的,但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四)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以符合结婚的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双方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即使长期分居,仍是夫妻关系,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达不成离婚协议,无法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后,判决准予离婚。
    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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