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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买的房子,过户到别人名下还会被冻结吗

房产纠纷
2023-12-11 13:48: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赃款购买的房产已经过户到别人名下,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冻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排除被追回的可能性。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该房产涉嫌犯罪行为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相关机构仍然有权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追缴。此外,如果该房产的交易过程存在欺诈、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也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和争议。
  • 如果您的房产已经被法院判决执行,即使将其转移到别人名下,也不能逃避执行
  • 可能会要被追查到的,还是建议要如实的陈述
  • 【法律分析】
    如果涉及的案件和该房产没有关系,只要不是违法犯罪所得,那么法院也不会就该房产进行冻结,嫌疑人当然有权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如果嫌疑人的房屋涉案,或者未来可能会出现赔偿等问题,涉案房产必定会被法院依法冻结,则嫌疑人就不可能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卖房方法:
    1、委托人在监狱服刑,想办理公证委托他人卖房子,可以通过全权委托家属或者律师进行办理。
    2、如果有授权委托书,那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是不需要公证人员直接到监狱的,当然有必要的话,公证人员也会到监狱进行。
    3、有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委托进行买卖了,不需要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法律分析】:房子冻结又可称为房屋产权冻结,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房子被法院在房管局进行了档案查封;另一种为房子在房管局已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两种情形均暂时不会影响到房屋的使用,但房屋产权处于被冻结、禁止交易的状态,暂时无法办理过户、贷款等民事行为。
    在查封、抵押等情形消失以后,可办理解封、解押手续,解封、解押之后的房产与冻结前的房产权利一样,业主可以自由处分交易。如查封、抵押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被冻结的房产可能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或者由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被执行拍卖。
    如果该房屋不是当事人唯一房屋的,就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被查封的房屋是当事人唯一的房屋,则法院不能进行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五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法律分析:房子被冻结不能办理房产过户。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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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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