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受害人曾经是保险公司业务员,在职期间给自己投保了二十多分人生意外险伤害险,辞职后一年多发生了车祸造成了投保人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以受害人曾经是保险公司业务员,熟悉保险条款为由拒绝理赔,法院也以这个理由这样判决,合情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3-12-11 14:51: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赔偿。
  •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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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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