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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前面推车,然后后面的车撞到了我的车,然后撞到我的车的那个人腿骨折了

交通事故
2023-12-11 13:29: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属于追尾,如果你方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则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好,请详细说一下你这个问题的具体情况,看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由交警来判定责任,按责任比例赔付
  • 你的是什么车?当时报警了吗?有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
  • 您好,若对方因个人原因受伤则自行承担责任
  • 车祸骨折后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其进行事故的责任划分,然后进行伤残鉴定,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赔偿金额。关于赔偿,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 法律分析:祸人伤对方不配合理赔的,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也可以请交警部门进行司法调解来处理,车祸发生后,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和纠纷,一般应当在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后进行合法的处理,双方应当执行相关责任认定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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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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