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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到明年八月份,房租交到了明年一月份,现在房子门口被贴了法院的通知单,有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书还有公告,上面写是房东的这个房子马上要被拍卖,说十五日内强制迁出 否则就算遗弃物品,这些对租客也就是我有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3-12-11 08:32: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与法院沟通,买卖不破租赁
  • 您好,您可以向房主主张赔偿
  • 法律分析:首先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仍然不愿意搬出则可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其返还房屋,如果对方还愿意搬出,可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除合同约定必须要续租的情形,房东是有权不续租的。
    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房屋届满到期时,承租人不肯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迁出房屋,逾期不搬出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租赁期限届满,表示房屋租赁合同即将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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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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