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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女双方都有家庭的情况下被男方的老婆知道要求返还转账

婚姻家庭
2023-12-11 09:11:5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款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未经妻子同意擅自赠与其他人,其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 您好。一般情况下,这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也有特殊情况,不用返还。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赶紧咨询律师准备积极应诉吧
  • 你好,你是咨询转账的案子
  • 现在啥情况可以协助你处理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收入无论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这样做并不违法。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
    1、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其中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或是婚后已经对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签订了明确书面协议,约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或是法律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期间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如,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有此情况,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回自己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无其他约定表明为借款,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给对方。一些含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521”“1314”以及生日祝福的红包等),一般也会被认定无条件的赠与。
    当涉及大额转账或赠与价值较大的财物时(如名贵珠宝、车等),认定其为无条件赠与(不可撤销)还是附条件赠与(可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赠与物),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大额赠与往往会被认定为一方以共同生活或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双方分手后,赠与而合同的解除条件成就(实现),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具体根据情况来确定,哪些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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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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