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占道经营可以向相关的执
法人员举报。比如城管,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摆摊占道经营处罚标准根据各地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制止、没收非法所得、没收商品、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
对无证商贩,可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没收商品。对领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擅自超出原经营场地占道乱摆乱卖的,经教育制止、警告。对违反规定者、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饮食店占道经营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
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