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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离婚证拿了还可以更改吗

婚姻家庭
2023-12-07 20:36: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那离婚协议书就不可以单方面要求更改,但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修改。如果没有领取离婚证,那离婚协议书可以单方面要求更改,如果另一方不愿意更改,自己可以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变更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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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协商更改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则不可以更改。如果发现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请问是需要更改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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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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