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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申办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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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9:07: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这样申请低保: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由户主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通过即申请成功。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低保户申请书这样写:
    1、题目。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正文。申请人姓名、住址、一起生活成员姓名、年龄、相互关系,就业情况。家庭年总收入、收入来源及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数。如果有疾病或者残疾,要作出说明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历、残疾证等;
    3、结尾。明确自己的要求,申请人及其电话,日期。
    法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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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低保去哪里申请
    1、办理低保一般需要去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政府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但是每个地方办理所需要的手续可能会有稍微的差距,可以拨打12345电话咨询办理的相关事宜。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二、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低保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5、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6、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7、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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