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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路带认识熟人算非法营运吗?

刑事案件
2023-12-07 19:0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城市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营运活动的车辆需要具备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私家车在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搭载乘客,可以被视为非法营运,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追问:带的都是熟人朋友没有交易记录
    解答:具体要看出发决定上是如何给你定性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确实是不存在非法营运的事实,那么需要你举证。
  • 顺路带人是否算非法营运,要看是否收钱。只要收了钱,都属于非法运营。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营运的证据应当包括行为人没有合法营运权的证据,行为人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证据等,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顺路带人是否算非法营运,要看是否收钱。只要收了钱,都属于非法运营。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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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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