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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上住户,我们阳台有个管道走水。楼下的前屋主使用过程中将管道弄破了,那个管道就漏水。楼下新住户装修的时候,我们和对方提了这个事,要他们自己解决,他们没有采取措施,然后还做了柜子把那里封住了。现在我们房屋出租,阳台的管道有洗衣机排水,就造成了楼下漏水。楼下住户要我们负责维修,请问这个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12-08 10:21: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可以帮你要求赔偿的的
  • 可以起诉这个不合理的诉求
  • 楼上装修漏水到楼下,当事人首先可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原因以及责任人,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可请物业进行修理。如果是楼上装修行为所引起的,可要求楼上责任人将房屋恢复原状,对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若对方拒不赔偿,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法律分析: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
    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楼上装修漏水到楼下,权利人可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原因以及责任人,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请物业进行修理。如果是楼上装修行为说引起的,可要求其将房屋恢复原状,对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漏水造成的损失。
    若对方拒不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您好,这个是可以处理的,一般是需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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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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