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到法院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如果已经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该要在十日内作出最终的决定。
部分罪犯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