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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行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未携驾驶证的,处罚记几分

行政纠纷
2023-12-06 19:47: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开车未带驾照扣分驾驶证一分。可能会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者驾驶的机动车,同时罚款二十元到两百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1分。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还会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待驾驶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牌证之后,才能领取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分。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还会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待驾驶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牌证之后,才能领取机动车。法律依据: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分。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还会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待驾驶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牌证之后,才能领取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无牌上路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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