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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驾驶证被吊销,可以申请复议吗,

行政纠纷
2023-12-06 15:58: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交警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时候,应该会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可以复议的。
  • 你好!申请行政复议是你的权利。至于能否复议成功,要看你吊销驾照的原因。
  • 驾照被吊销后恢复方式就是重新考试,但是被吊销驾驶证时有年限限制的,在规定年限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不需要考试的,一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吊销后登记入网不能更改,找熟人肯定也没有办法,必须过吊销期才能去驾校报名重新办理驾驶证。除非吊销过程有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恢复自己的驾驶证。
  • 法律分析:驾驶证件吊销,一般是行政处罚,如果你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聘请律师,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条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第八条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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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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