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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房贷一直都是我在交,老公一分钱都没有拿回来,我想问一下分房子的时候是怎么分配的?

婚姻家庭
2023-12-06 20:14: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共同还贷的房屋分割规则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还没有还完的贷款变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还贷中的房子离婚分割为: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婚后获得房产的,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双方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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