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欠我钱没还我,他名下有一个外卖店铺,他转让给别人了,但别人没给他钱,签了转让协议,我去拉货是否触犯法律?现在店铺营业执照也还是他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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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朋友已经店铺转让给别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即店里中的商品自交付至买方时已经属于买房财产,您若去拉货可能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在买方尚未给付转让款的前提下,建议您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提起代位权之诉,要求买方直接将转让款支付给您。若您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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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去拉货的,直接拉货别人报警,会被认定违法,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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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