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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40年前工伤,现在能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2-11 15:31:04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法律,工伤赔偿的时效一般为2年,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伤势严重无法主张权利的,可以适当延长时效。因此,您妈妈40年前的工伤情况可能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时效限制
  • 您好 40年前的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
  • 您 好,这个是申请不了,已经过了有效期了
  • 你好,已经过了时效了,不能再申请赔偿了。
  • 您好,现在还在职吗?工伤需要工伤认定。
  • 你好,有做工伤鉴定吗,处理没有
  • 你好! 这个一般是不可以的
  • 您好,工伤问题可以协助解决
  •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呀
  • 工伤赔偿是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前置程序,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赔偿的流程: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治疗工伤的费用凭证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在发生工伤赔偿争议后,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申请书副本;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40年前?能大概说一说你的情况吗?
  • 40年前发生的工伤,到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规定的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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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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