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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车祸逃逸就是找不着人。国家政府。民政。救助基金会。能补助多少

交通事故
2023-12-16 18:30: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车祸肇事者逃逸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治疗费用,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小事故逃逸的,受害方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获得相应的医药费赔偿。之后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其他的费用可以等追到肇事者之后一并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逃逸当事人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
  • 在车祸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国家政府、民政和救助基金会可能会提供一定的补助,但具体的补助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因此无法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额。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车祸肇事者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也会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威胁。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通过交管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申请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者丧葬费用。如果事故确定并非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其未被查缉,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其他的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索赔。
    总之,在车祸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国家政府、民政和救助基金会会尽力提供帮助和支持,但具体的补助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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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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