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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在异地开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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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2:57: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线上或者去公证处申请办理。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法律依据:在http://m.wenda.bendibao.com/mip/
    146466.shtm上可查
  • 户籍证明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登记、户籍证明都由各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负责办理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当事人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完整的户口本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开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在同一异地,不希望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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